一、不得將擁有固定的專門營業場所作為開戶條件。
二、不得將法定代表人必須至網點親見親簽作為開戶條件。
三、不得將已經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作為初創企業開戶條件。
四、不得要求初創或小微企業提供與建立已久或大型企業同樣的詳細的經營情況資料。
五、不得未經綜合判斷,直接以集中登記地作為注冊地址、以自有或租賃房屋作為經營地址、辦公物料較為簡單、雇傭人員較少等理由拒絕開戶。
六、不得未經綜合判斷,簡單以企業為異地注冊、企業法定代表人居住地為異地等原因拒絕開戶。
七、不得未經綜合判斷,簡單、片面套用可疑特征拒絕開戶。
八、不得未經綜合判斷,簡單、片面要求戶籍地為異地的個人提供輔助身份證明資料。
九、不得未經說明理由及用途要求客戶提供相關資料。
十、不得將存入大額存款或達到一定經營規模作為開戶條件。
十一、不得將相關產品或服務綁定銷售與開戶成功率掛鉤。
十二、不得因授信業務盡職調查影響開戶盡職調查時間和結果。
十三、不得以預留印鑒啟用等銀行內部流程影響賬戶即開即用。
十四、不得以賬戶風險防控為名,實際上出于客戶成本收益等其他因素拒絕開戶。
十五、不得通過設置復雜繁瑣的開戶審核或盡職調查程序規避事中事后風險管理責任。
企業賬戶開戶服務監督電話:0474-7902813
化德蒙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7月26日